黃日燦看併購, 台泥新世代 聚焦核心本業, 經濟日報
20世紀末的台泥,可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備嘗艱辛。首先是當時台泥多角化經營的各項轉投資效益尚未彰顯,核心價值模糊不清。辜振甫董事長又年逾80高齡,精神體力大不如前,原來內定的接班人長子辜啟元卻因健康出了狀況,集團重擔落到了次子辜成允身上。
在本業方面,政府於1997年底終止台灣西部礦權,推動水泥產業東移,其他大廠並不看好,紛紛進軍中國大陸,只有台泥礙於辜振甫董事長的黨政地位,不得不響應政府「戒急用忍」政策,乖乖地到花東推動和平水泥廠、和平電廠及和平工業港3大建設,背負了新台幣千億元的鉅額貸款。
當時又適逢房地產市場連年景氣寒冬,水泥需求大跌,加上菲、韓低價水泥傾銷台灣,導致國內水泥價格崩盤,讓台泥財務極端吃緊,出現本業虧損的最低潮。
鷹式管理 轉型瘦身
在家族方面,由辜振甫與辜濂松叔侄兩人共創的和信集團,也開始走上分工、分治乃至分家的道路。以中信銀為核心的金融事業由辜濂松掌控而形成中信集團,轄下涵蓋中信銀、中信證、中壽、中租迪和、國喬石化、緯來電視、捷和建設等企業;以台泥為主的生產事業則續由辜振甫父子領軍而形成台泥集團,旗下擁有台泥、中橡、福聚、和信電訊、和信超媒體等企業。
辜家叔侄的「寧靜分家」,於2003年6月大致完成而告一段落。
2003年,辜成允從父親辜振甫手中接任台泥董事長,面對眾多排山倒海而來的挑戰,刻不容緩地展現了快刀斬亂麻的決心,開始大舉處分非核心事業,並以「鷹式管理」領導台泥轉型,推動人事精簡及組織化工程,徹底改變過去齊頭式平等的獎賞制度,配合優離退政策為台泥瘦身,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競爭實力。
起初,辜成允打算專注在水泥、有線電視及通訊事業3大領域發展,凡不屬於這3大領域的轉投資事業及閒置資產都將處分出售,一方面挹注公司獲利,另一方面也活化資產為資金。
但在進一步審時度勢、深思熟慮後,辜成允對有線電視與通訊事業的前景看法改趨保守,選擇逐步脫手退場。和信電訊的策略轉變最具戲劇性。
2000年時,和信電訊還風光地引進日本電信巨擘NTT DoCoMo入股投資,並準備積極爭取3G執照,但短短1年後就退出3G執照的申請行列,並於2003年將和信電訊併給遠傳,台泥集團退出通訊事業。
搶進大陸 開疆闢土
至於和信超媒體,在美國那斯達克掛牌上市,股價最高曾漲到每股91美元,但在千禧年網路泡沫破滅後一路狂瀉,甚至差點被迫下市。
2003年6月,市場盛傳和信超媒體管理團隊將以「管理層收購」方式接手經營,但所提出的每股1.3美元收購價顯低於當時每股近3美元的市價而未成局。
其後,台泥在11月公告已出售和信超媒體全部持股,每股售價從2.8美元到3.1美元不等,想必是管理團隊提高了收購價格。
台泥在處分完和信電訊與和信超媒體後,就把所得資金幾乎全數投注到大陸水泥事業,鎖定相對落後而競爭較少的華南市場,戮力衝刺拓展大陸版圖,希望能後來居上,成為大陸台商水泥業者的龍頭。
2003年6月,台泥邁開跨足大陸的第一步,宣布獨資以人民幣25億元在廣東英德市建立台泥在大陸的首座水泥廠,年產能逾600萬公噸,創台灣水泥業者在大陸獨資設廠的先例。
其後,台泥持續加速大陸布局,在2006年大陸水泥企業熟料產能排行榜,台泥以1,370萬公噸年產能己躋身大陸第3大廠,僅次於大陸本土的海螺水泥及華新水泥。
2009年底,台泥出手以38億港元併購香港昌興國際集團旗下的9家大陸水泥子公司,其中好幾家都是由昌興與大陸水泥龍頭海螺集團合資,最大廠就在廣東英德,與台泥英德廠很容易互補整合。
透過這件併購案,台泥一舉也與海螺建立了策略聯盟關係。
接著,台泥又於2011年3月以1,200萬美元買下貴州港安水泥控股65%股權,7月再以2.18億港元收購了威利控股全部股權而間接擁有貴州建安水泥廠。
同年8月,台泥又以1.3億美元及4,500萬股台泥國際認股權憑證(認購價格每股6港元)收購了賽德控股97.94%股權,進而間接掌控了賽德旗下位於貴州的10家水泥公司。
經過這幾件併購案,台泥躍為貴州最大的水泥廠商,遙遙領先其他業者。
併購聯盟 大拓版圖
約在同時,台泥也宣布與科華集團簽訂框架協議,將以不超過人民幣16億元的價格收購重慶第1大水泥廠重慶科華80%股權。不料半路殺出程咬金,原先與科華集團談判破局的中國建材水泥集團,又回頭以高價搶走重慶科華。
台泥只好另起爐灶,以人民幣7億元從四川省金石水泥手中取得泰昌建材100%股權,進而間接擁有滎經縣泰昌益通及漢源縣民宇礦業。至此,台泥在中國西南地區的布局已達到年產能約2,300萬公噸水泥的規模。
在不到10年的期間裡,台泥從零開始,透過內部有機成長和外部併購整合,躍為大陸舉足輕重的水泥大廠,難能可貴。
不過,根據中國官方宣示的產業政策,未來大陸水泥業者前10強應占全國總產量的60%;依此推估,前10強的每家年產量需要達到1億公噸。台泥若要名列前10強,還須繼續併購或擴產,否則不進則退,也很容易失去競爭力。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著有《黃日燦看併購》。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