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黃日燦看併購, 新日光併購旺能 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台灣太陽能產業發軔於2001年,由原來製造高級測量儀器的茂迪首先量產太陽能電池,隨後中美晶、益通、台達電及綠能等企業紛紛跟進。2004年至2007年間,台灣太陽能產業快速成長,各家業者均積極擴產,市場呈現一片榮景。

新日光能源科技是以工研院材料研究所的太陽能電池技術團隊為班底,於2005年12月創設的矽晶電池專業製造商。在成立過程中,DRAM大廠力晶介入甚深,持股約40%,因此在2006年3月時取得過半數董監席次,力晶董事長黃崇仁也出任新日光董事長,掌控了新日光的主導權,冀求結合兩家公司長處,在太陽能電池市場上攻城略地。

市場供過於求 由盛轉衰

可惜,自2008年起,由於各國業者過度擴充的結果,世界太陽能市場供過於求。當時,適逢全球金融海嘯與經濟衰退,再加上中國大陸業者挾政府大量補貼的優勢到處低價競爭,許多歐美業者慘遭淘汰而退出戰局,台灣太陽能產業也由盛轉衰陷入困境。

中國政府自2006年起全力發展再生能源產業,並針對太陽能產業推出一連串政策性補貼措施,使得中國太陽能業者在短短幾年間無中生有,從上游多晶矽材料一路做到下游的矽晶圓、電池、模組等產品,在全球市場展開激烈的價格「割喉」戰。

歐美政府當然難以袖手旁觀,於是在2012年針對中國太陽能產業涉嫌傾銷及補貼的指控展開調查。美國商務部在2012年10月作出最終裁決,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及模組課徵最高稅率為250%的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

富爸爸淡出 積極找金援

不過,美國只占全球太陽能市場的一成,歐洲的市場占比超過五成,才是全球太陽能產業的兵家必爭之地,因此眾皆屏息以待歐盟執行委員會的裁決。

結果歐盟於2013年6月宣布,將對中國的太陽能面板先徵收暫時性的反傾銷關稅,初期稅率平均為11.8%,若中國不願參與協商並承諾解決問題,則將於8月再將稅率提高到47.6%。由於歐盟課徵的稅率遠低於外界原本的預期,估計對中國業者的衝擊程度有限,對台灣業者的助益不大,以致台灣太陽能產業的股價普遍疲軟。

力晶不堪DRAM本業和太陽能產業雙重虧損的壓力,於2009年至2012年間大量脫售新日光持股,淡出太陽能產業。新日光失去力晶的資金奧援,亟需找到另一位「富爸爸」的加持,雖曾陸續傳出台積電等大企業有意入主新日光的消息,但都不了了之。

成立於2004年的旺能光電,是由國內電源供應系統大廠台達電與工研院材料研究所共同創立,台達電最初持股逾80%,後來逐步降低到60%左右。受惠於台達電本業的支撐,旺能成為國內少數具有電池、模組、系統垂直整合能力的太陽能電池業者。

台達電加持 躍產業龍頭

但因旺能本身產能不足,銷售一直沒有打開,以致持續嚴重虧損,讓台達電在2011年時必須認列新台幣25.4億元的轉投資損失,台達電的稅後純益也因而下探六年來的最低。旺能原本預定2008年上市的規畫也一再延後,直到2012年5月才勉強以每股承銷價14.7元上市。

旺能雖然營運辛苦,但其模組及系統的開發能力以及「富爸爸」台達電的資源,是新日光轉型升級所迫切需要的加項,於是新日光向上市不久的旺能頻送秋波,計劃分兩階段進行併購。

第一階段由新日光採取公開收購方式,以現金加股份作為對價向台達電與其他股東收購旺能約15%股權,於2012年底完成;第二階段由新日光進行實地查核評估合併可能性後,再與旺能進行換股合併,以新日光作為合併後的存續公司,原旺能大股東台達電則取得新日光約17%股權,於2013年5月底完成。

新日光合併旺能後,在電池與模組兩大領域都躍為台灣龍頭,在全球結晶矽太陽能電池領域高居第二位,僅次於中國大陸的保利協鑫。台達電藉此騰籠換鳥,變成新日光最大法人股東,透過新日光持續深耕太陽能產業。因此,台達電也承諾新日光在合併後18個月內若有資金需求,台達電將以15億元為上限參與新日光的籌資計畫。

這樁台灣太陽能產業的首宗整併案,似可讓新日光和旺能發揮互利雙嬴的綜效,也為新日光找到了新「富爸爸」台達電的加持,而台達電則因而得在太陽能產業開拓更加寬廣的版圖。參與幾方各取所需,各得其所,頗有參考指標意義。

 不過,這樁合併案能否帶動台灣太陽能產業起而效法,透過水平或垂直整併,突破困境,再創新高,有待觀察。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