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日燦看併購, 光寶集團分合互用 靈活併購
光寶靈活運用分割、合併、股份轉換、營業讓與等不同模式,讓集團原本雜亂無重點的資訊電子業務,聚焦為脈絡清楚的四大主軸…
光寶電子成立於1975年6月,最初主要業務為生產發光二極體LED及電源供應器,1983年率先推動股票上市,是台灣第一家在證交所掛牌交易的電子類股公司。
光寶一開始就廣設子公司,進軍各項電子代工業務,1978年成立旭麗從事影像產品代工及鍵盤製造,1979年成立致福從事手機ODM代工,1980年成立敦南科技從事半導體元件的開發及封測,1989年成立源興生產監視器。
資源大整合 借力使力
此外,光寶也透過併購及策略聯盟,積極垂直整合相關的資訊電子產業。早在1991年5月,光寶就併購了英國知名電源供應商Northern Power Electronics,除了可以享受歐盟共同市場關稅減免並接近客戶外,還可借重NPE廿餘年的豐富研發實力,帶動光寶技術升級。
1997年8月,光寶與國內電腦機殼大廠松喬實業策略聯盟,由光寶投資新台幣2.7億元取得松喬45%股權,而松喬原股東與員工則擁有另外55%股權。
松喬當時是亞太地區前五大機殼製造商,希望在光寶加持下能躋身全球前五大;而光寶當時是全球第八大電源供應器廠商,跨足機殼業可以加強產品組合。
2003年底,光寶又再收購松喬其餘股份,2004年4月正式合併松喬。
這些年來,光寶也靈活運用分割、合併、股份轉換、營業讓與等不同模式,讓光寶集團原來似呈雜亂而無重點的資訊電子業務,整合聚焦為脈絡清楚的LED、電源供應器、機殼和影像四大主軸產品。
1998年亞洲發生金融危機,加上低價電腦盛行,光寶旗下源興的光碟機及顯示器兩大產品營運不順,亟思透過組織改造調整。由於這兩大產品在研發、製造、產品屬性等方面均有明顯區隔差異,源興遂於1999年3月將其光電事業部切割成立建興電子,由建興專注於光碟機,源興則主攻顯示器業務,結果建興獲利大幅上升,而源興也快速擺脫虧損。
有鑑於源興與建興專業分工的成功經驗,光寶集團更於1999年7月成立「集團決策委員會」,負責最高策略與營運方向,期能充分整合各子公司的資源,發揮經營綜效。2002年2 月,光寶又委託國際知名麥肯錫企管顧問公司進行集團評估,用心良苦。
四合一案 登電子三哥
2002年8月,光寶集團在麥肯錫建議下決定合併源興、光寶、旭麗及致福四家公司,以源興為存續公司,並更名為光寶科技,成為光寶集團的旗艦公司。
這項「四合一」合併案完成後,光寶科股本近200億元,總營收僅次於鴻海與廣達,名列當時國內第三大電子公司。
2004年12月,光寶科將規模不符經濟效益的變壓器產品部門賣給力信興業,其後又於2006年5月參與力信私募現增,以12.5億元認購了力信約20.58%股權,並取得過半數董事席位。同年11月,光寶科又以股份轉換方式把力信收編為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
光寶科是全球最大筆記型電腦電源供應器廠商,而力信是液晶電視電源供應器大廠,雙方結合可創造一定綜效。
光寶集團在站穩四大主軸產品領域後,有意發展車用電子成為第五大主軸產品。
2006年3月,光寶科透過股份轉換取得敦揚科技100%股權。
敦揚成立於1979年,是國內主要汽車電子零件生產製造商。光寶集團原來已有建興主攻車用DVD、閎暉生產汽車按鍵及LED車燈,入主敦揚讓光寶在車用電子領域的布局更加完整。
顯示器部門 讓與緯創
2007年8月,光寶科以125億元(約2.77億歐元)公開收購了芬蘭手機機殼龍頭廠商Perlos約96%股權。Perlos在手機機殼的全球市占率達16%,主要客戶都是諾基亞等當時國際一線手機大廠。
2008年4月,光寶科決定透過營業讓與方式,將其排名全球第五大的顯示器代工部門轉手給緯創。
光寶科之所以願意「壯士斷腕」,是因為顯示器產業「大者恆大」的特色日益明顯,而光寶科的顯示器部門受到同業低價競爭,發展前景堪慮,不如轉進其他產業。
這項營業讓與交易的雙方都是台灣公司,但因市占率的因素卻需在其他若干國家進行結合申請,是臺灣企業併購交易的首例,值得記述。
建興自1999年從源興切割單飛後,股票於2004年掛牌上市,2006年底以2.6億元取得明基所持有的飛利浦明基儲存科技公司49%股份,又於2007年3月斥資18.5億元(約合4,300萬歐元)取得飛利浦旗下的車用光碟機事業部。
2011年8月建興更與工研院合作成立生技醫療事業部,投入開發微血生化檢測產品,冀求開拓廣大的生技市場。
2013年1月,光寶科透過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寶源以174億元公開收購取得建興50.9%股份。
其後,光寶科再依簡易合併方式合併寶源,合計原有持股及新近取得的股份,光寶科總共擁有了建興約96%股份,符合了證交所營業細則強制終止上市事由的規定,建興遂於7月12日下市,而光寶科也依證交所相關規定,承諾無限制收購建興其餘流通在外的3.95%股份,收購價格每股32.75元。
光寶集團的成長茁壯,倚賴併購甚深,或切割,或整併,分合互用,腳步靈活,值得參考學習。當然,併購是企業調整體質的手段,而非目的,切忌本末倒置,識者不可不慎乎!
(作者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本專欄每周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