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概要
现状: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涉及中国投资者的交易审查越来越严格。
结论:中国对美投资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面临着越来越艰难的博弈过程。
展望: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非常了解其审查的每项交易中的具体情况。因此,并非所有的中国交易都会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阻止。
众所周知,中国对美投资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面临着越来越艰难的博弈过程。CFIUS是美国政府的一个跨部门委员会,对可能导致外国主体控制美国业务的交易具有广泛的司法审查权。CFIUS审查程序是交易各方基于已感知到的风险而共同发起的一项自愿审查程序,如果在CFIUS管辖下的特定交易涉及国家安全或关键基础设施方面的担忧,美国总统可要求投资者在交易交割后撤资。许多中国投资最后被放弃或为通过CFIUS审查而受到各种挑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中国交易均将受到CFIUS的阻止。CFIUS并未采取“一概而论”的方法,实际上,CFIUS希望了解其审查的每项交易的具体情况。
以CFIUS近期审查的交易作为指南,CFIUS重点关注:
- 涉及中国国有或控股投资者作出的投资;
- 中国投资者对美国政府认为较敏感的行业或资产作出的投资,如该投资可使中国投资者接触:
- 美国金融系统;
- 敏感的个人身份信息;
- 特定的美国技术,包括比中国半导体行业略先进的技术,即使这些技术无需任何许可也能出口到中国;
- 确保中国投资不会中断美国政府的供应链,且不会导致中国投资者拥有或控制特别靠近美国政府设施的资产、或对美国政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其他地区的资产。
此外,中国投资者对敏感度略低的行业或资产的投资能够并已经获得CFIUS的审查通过。例如,CFIUS近期已批准通过:
- 一家实质为中国股东的南非公司Sibanye Gold Limited收购Stillwater Mining Company;
- 一家由中国支持的投资基金Bison Capit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收购一家美国娱乐公司Cinedigm Corporation的控股权益;
- 一家由中国投资公司牵头的买方财团收购Osram Licht AG的灯泡业务LEDvance;
- 一家中国设备生产公司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Robert Bosch的汽车起动电机和发电机制造业务。
此外,为使其投资在CFIUS的管辖权之外,交易各方可能会考虑在开展交易之前剥离较为敏感的美国业务,或甚至剥离整个美国业务。如果交易各方决定向CFIUS提交申报,他们应做好准备应对较长的审查期以及可能实施的风险减轻措施(即,似乎与国家安全顾虑无关,但因CFIUS对交易的审查而施加的措施)等其他事项。
三项要点
-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在评估与中国有关的潜在交易时,通常会重点关注涉及中国国有或控股投资者所作出的投资、以及对敏感行业(金融、技术等)的投资,并确认该中国投资不会中断美国政府的任何供应链。
- 交易各方应对于美国资产是否是敏感业务在初期做审慎评估。
- 向CFIUS提交申报的交易各方做好准备应对延长的审查期、以及可能施加的风险减轻措施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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