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将推动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
借助该新立法举措,欧洲立法机构旨在废除现有的数据本地化要求,实现欧盟内部多地数据存储。
2018年11月14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关于取缔数据本地化限制的立法改革方案。新的第2018/1807号(欧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18年11月28日的《欧盟官方公报》中公布,并将自2019年5月起适用于全体欧盟成员国。新条例为非个人电子数据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设立了相应法规框架,将有助于数字经济理念的推广和欧盟工业竞争力的提升。
禁止数据本地化:该新框架法规是欧盟单一数字市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消除实现数据移动化的各类阻碍,以维护内部市场统一并适应贸易及竞争的需求。尤为需要注意的是,新条例对欧盟各成员国目前就存储或处理非个人数据实施的数据本地化要求予以禁止。但是,出于公共安全考虑的数据本地化限制可豁免适用该通用禁止规定。
实现新技术:从商业角度而言,新条例有助于实现数据经济及各类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诸如人工智能、物联网产品和服务、自动化系统和5G通信等新兴技术无一不以数据作为依托,若要实现数据驱动的经济增长和创新,必须在欧盟内部实现数据的自由流动。
现实意义:非个人数据的具体实例包括用于大数据分析的匿名化汇总数据集,有助于监控和优化杀虫剂及水资源精准利用的农业数据,或者工业化器械的维护需求数据。商业模式涉及非个人数据的企业应当分析评估如何从该新条例中获益;而正在使用个人数据的公司则可以探索对数据集进行匿名化处理的可能性。
自我规制:新条例重点关注商家对个体消费者的信息锁定行为,鼓励市场参与者通过制定能够无障碍切换服务供应商的行为准则,实现自我规制。
欧洲委员会预计将会就如何处理同时含有个人数据和非个人数据的数据集公布相应指南,以便公司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新条例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关系。
本文是原版英文众达法律评论的翻译。欲阅读全文,请点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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