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s & Deals

森信纸业集团完成3.85亿美元跨境重组交易

Client(s) Samson Paper Holdings Ltd.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众达”)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百慕大注册成立之公司森信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就其3.85亿美元的百慕大/中国内地/香港跨境重组交易(下称“该重组”)提供法律咨询。该公司是一家在亚太地区拥有销售网络的纸品制造企业。

该重组涉及股本重组、发行新证券、业务重组、安排一项重组安排计划和恢复该公司股份买卖的申请。该重组使得 关于 Samson Paper Company Limited (in 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 编号为[2021] HKCFI 2151的判决成为公司重组的突破性判决。香港法院基于由众达代表的该公司的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森信洋纸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子公司”))自愿清盘人的申请,并根据一项合作机制,颁令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香港子公司在深圳的资产处置发出请求认可和协助的信函。该合作机制是按照香港与中国内地法院就破产程序及公职人员的相互认可而达成的,而有关颁令是自合作机制于2021年5月14日生效以来首次作出的。这项判决标志着香港与中国内地在企业破产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作为该重组程序的组成部分,该公司亦根据众达的法律意见,向香港法院提出原诉传票,要求对一项重组安排计划(“上市公司计划”)予以批准。尽管上市公司计划在债权人会议举行后进行了修订,香港法院仍于2021年10月底裁定批准上市公司计划。这是香港法院首次认可经债权人批准后作出修订的安排计划(关于 Samson Paper Holdings Ltd 编号为[2021] HKCFI 3288的裁定)。

该重组已顺利完成,该公司股份于2022年1月26日在联交所主板恢复买卖。

本项目由敖卓綝律师(国际诉讼和仲裁-香港)和周致聪律师(金融资本市场-香港)作为主办合伙人,团队成员包括沈嘉明律师(国际诉讼和仲裁-香港)、冯文兴律师(金融资本市场-香港)、陈暐律师(国际诉讼和仲裁-香港)、马工力(金融资本市场-香港)、陈盈(新律师组-香港)和杨朗欣(新律师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