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过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开发战略
概述
动态:2024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通过了工业碳管理通讯文件(“通讯文件”),概要阐述了欧委会在欧洲联盟(“欧盟”)范围内推动部署能够捕集、封存、运输和利用工业设施排放二氧化碳的相应技术的战略目标。
背景:欧盟承诺到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并且正在实施一项全面的政策框架,以实现到2030年将净排放量至少减少55%的目标。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以及碳捕集与利用(“CCU”)技术(合称“CCUS”)能够为欧盟的脱碳努力贡献重要作用。
展望:尽管通讯文件并未对任何现行规则做出修改,但却明确了一系列将在欧盟及各成员国层面实施的行动,旨在建立一个能够在未来几十年内实现欧盟工业碳管理的商业环境。然而,即将在2024年6月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以及由此产生的欧委会变动,都为2024年之后如何实施通讯文件所述行动带来了不确定性。
CCUS技术对实现气候中和的作用
通讯文件认可,工业碳管理技术是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解决方案的一部分。那些减排方案选择非常有限的“减排困难”行业将最需要此类技术。
就碳捕集技术而言,目前已经确定的主要应用多集中于工业流程排放捕集,包括在水泥、钢铁和天然气加工行业,以及在发电(特别是生物质发电)和低碳氢生产、精炼流程、废物焚烧和热能生产过程中进行碳捕集。
即将出台的《净零工业法》项下的二氧化碳注入能力目标及油气生产商的贡献
通讯文件发布同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就《净零工业法》(“NZIA”)提案达成临时政治协议。NZIA提案预计会在未来几周内获得通过,其认可CCS技术属于战略性净零技术之一。
NZIA提案包括了一项欧盟目标,即到2030年实现在地质封存点(包括枯竭油气田和含盐蓄水层)的二氧化碳封存能力至少达到每年5,000万吨。提案认可了油气行业在二氧化碳封存领域的特有专业技术,进而责成欧盟的油气生产商据其在2020年到2023年间的油气产量,为实现上述目标按比例做出相应贡献。
部署二氧化碳运输基础设施
尽管捕集、运输、利用和封存二氧化碳的技术解决方案已经存在,但由于行业利益相关方还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对此下文将作进一步详述),目前欧洲投入运营的大型CCUS项目数量相对有限。为此,通讯文件提出了一项策略,旨在应对二氧化碳价值链中的这些挑战,推动欧盟碳管理市场发展。
具体而言,若要成功实现CCUS的大规模部署,就必须建造相应的运输基础设施,将捕集到的二氧化碳从排放源运输至封存场址。为了增加投资者的确定性,并按照即将通过的NZIA条款优化二氧化碳基础设施开发,欧委会宣布将在本年内就一项潜在二氧化碳运输监管框架启动筹备工作,该监管框架将会考虑到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市场及成本结构、跨境整合与规划、新基础设施的技术协调与投资激励政策、第三方准入、主管监管机关、关税规定以及所有权模式等。
欧委会预计还将争取提出一项欧盟层面的二氧化碳运输基础设施规划机制,该机制将主要着眼于重新调整并利用现有二氧化碳流基础设施的可能性。此外,欧委会还将致力于制定二氧化碳流的最低质量标准,解决二氧化碳流的成分、纯度、压力和温度等问题,以确保基础设施和存储库的完整性。
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发展封存场址
减排困难行业内正在有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制定投资计划,以捕集二氧化碳进行重新利用,生产燃料或化学品(CCU目的),或者进行永久封存(CCS目的)。然而,投资决定还是要取决于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TS”)中的二氧化碳排放价格走势,低碳或零碳终端产品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一个完整的、能够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捕集、运输、利用或封存服务的二氧化碳价值链。
欧委会将与欧盟各成员国合作,在2026年之前开发出一个需求评估和聚合平台,以实现将二氧化碳供应商与封存及运输提供商进行匹配。欧委会还将努力在2026年之前创建并提供一份整个欧盟范围内潜在二氧化碳封存场址的投资地图。同时,欧委会还计划制定二氧化碳封存许可指导方针,主要涉及将相关责任从经营者转移回主管机关,从而推动做出最终投资决定,并提高项目发起人的财务安全。
此外,欧委会还计划评估相应方案,推动利用捕集到的二氧化碳替代工业生产(例如合成燃料、化学品、聚合物或矿物的加工制造)中的化石燃料。
筹资机会
欧盟ETS系统中的碳价格信号是决定CCS项目能否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关键。但在实际操作中,捕集、运输和封存二氧化碳的成本目前仍高于排放等量二氧化碳的ETS价格。因此,为了尽快启动发展CCS市场,欧盟以及各个国家层面的支持必不可少。
在各种公共筹资机会中:
- 在欧盟层面,包括面向精选大型创新二氧化碳项目的“欧盟ETS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支持开发跨境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连接欧洲能源专项基金”(Connecting Europe Facility Energy),以及面向工业碳管理技术研究与创新的“地平线欧洲”计划(Horizon Europe)。
- 在各成员国国家层面,包括“复苏与韧性基金”(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或符合欧委会的《气候、环境保护和能源国家援助指南》以及《一般集体豁免条例》的规定条件、旨在支持碳捕集投资的国家援助。政府支持可采取“碳差价合约”计划的形式,缩小碳价格与项目成本之间的差距。
同时,欧委会还计划与各成员国一道,共同开发一项工业碳管理领域内的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
四项要点
- 欧盟认可,CCS和CCU技术能够帮助对欧洲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领域实现生产过程脱碳,与其他脱碳努力形成互补。
- 工业碳管理通讯文件阐述了旨在促成在欧盟的整个二氧化碳价值链中部署CCS和CCU技术(包括开发二氧化碳运输基础设施和封存场址)的欧委会战略。
- 针对目前阻碍大规模部署CCS和CCU技术的一系列关键问题,例如封存场址的运营商在相关封存场址维护方面的长期问责机制和泄露责任,以及各成员国在二氧化碳最低质量标准方面的标准化需求等,欧盟立法机构将如何解决此类问题仍需拭目以待。此外,未来的欧盟框架还必须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地点、可用的运输网络和工业生态系统等因素,考虑到每个捕集项目之间的差异。
- 关于ETS补贴的价格是否以及何时可以达到令CCS项目具有商业可行性的水平,该问题还存在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支持和明确的政策框架对于增加投资者确定性而言都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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