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英國脫歐:產品監管與安全——進口商的一些初步注意事項

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在英格蘭伯明翰召開的保守黨年度大會上發表演講之後,英國脫歐的時間表開始浮現。

梅首相稱,她計劃在2017年3月底之前啟動英國正式脫離歐盟的程序(通過觸發現今著名的《里斯本條約》第50條)。

《里斯本條約》第50條在字面上要求脫離程序於24個月內完成,因此脫歐首次預計(但不能保證)在2019年3月左右。 [1]

我們將為進口商提供一系列指南,本評論為第一篇—— 我們將討論英國脫歐對關稅可能產生的影響,觀察歐盟產品安全和監管的背景情況,並考慮脫歐完成後如果英國和歐盟的監管開始出現分歧所可能產生的後果。

英國脫歐對向英國和歐盟進口的進口商意味著什麼?

至少有兩大重要方面。近期的關注點主要集中在關稅領域。英國境內的產品製造商將繼續享受進入歐洲市場時的零關稅嗎?這對英國本土製造商以及更多在英國設立其歐盟基地的外國公司(其經營模式基於零關稅進入)來說都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問題。我們已經註意到一家重要的投資者——汽車製造商日產(Nissan)——稱其可能延緩向其在英格蘭北部桑德蘭市的工廠進行新的投資,直到關稅安排較為明了。

據報導,日產的首席執行官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在近期的巴黎車展上稱:“不會在不清楚狀況的情況下作出重大投資決定。”[2]

已經在英國落戶的重要外商投資公司(比如日產)的投資決定對英國的經濟極為重要。比如,日產在30多年前設立的桑德蘭工廠是英國最大的汽車工廠。該廠7,000名員工每年生產超過50萬輛汽車,[3]其中超過75%會出口到歐盟。 [4]

據媒體報導,卡洛斯·戈恩在巴黎車展發表評論後不久便收到英國政府的承諾,稱日產在後脫歐時代的貿易條件將不會改變。 [5] 根據後續報導,日產公司後來確認其桑德蘭工廠將繼續生產飽受讚揚的逍客多功能車(Qashqai SUV)。 [6]

這類事件是否預示著英國政府要保護國家經濟的某些領域,使其免受脫歐影響?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將預示著英國將從過去數十年的政治主張轉變為更靠近國家干預主義的立場,這將構成重大政治改變。

我們將對這些進展進行後續更進,並在適當時間提供相關評論。但是本篇評論的主題是產品監管與安全。

在工業化及新興國家最近一次在中國杭州召開G20首腦峰會的期間,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採取了一項非同尋常的措施,其發布了一項評論海外政治發展特別是英國脫歐的備忘錄。這份長達15頁的備忘錄標題為《日本向英國及歐盟發出的信息》。

備忘錄除了提及對未來投資的顧慮外還涉及監管。備忘錄透露,經民意調查,日本公司除了關稅外主要擔憂的是後脫歐時代英國和其餘27個歐盟成員國之間出現監管分歧的風險。在接受問卷調查的公司中,67%的公司都表示出了對此問題的擔憂。 [7]

目前的監管立場

1985年之前,所有歐盟成員國——或更確切的說,歐洲經濟歐共體(“歐共體”,歐盟的前稱)的成員國——對消費品缺陷的責任問題都有相關本國法律。這些本國法律通常基於合同或侵權責任裡的過錯責任原則。

但是,歐共體擔憂不同國家間的法律分歧可能會扭曲競爭,影響當時稱為“歐洲共同市場”內部的商品流動,並造成不同國家就消費品缺陷實施不同程度的消費者保護。

於是,歐共體在1985年通過了理事會指令85/374/EEC(即《產品責任指令》),在歐共體範圍內統一確立了嚴格責任原則。從1987年的《消費者保護法》開始,該指令被正式納入英國本國法律。因此《消費者保護法》完全獨立於《產品責任指令》成為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法律。這種狀況將繼續保持,除非並直至《消費者保護法》在後脫歐時代被廢除或撤銷。但是目前並沒有跡象表明《消費者保護法》會被廢除或撤銷,依我們來其也沒有任何應被廢除或撤銷的原因。正相反的是,至少就初期而言,英國政府起初應使後脫歐時代的英國法律在各個方面效仿歐盟法。

除了《產品責任指令》外,歐盟委員會第2001/95/EC號指令(《通用產品安全指令》)旨在確保只有安全的消費品才能在歐盟境內出售,其在歐盟範圍內設立了通用安全要求。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規定了“生產商”(包括製造商、將其名字、商標或標識附於產品上的任何實體、以及非歐盟製造商的授權代表或(沒有授權代表時的)進口商)和經銷商必須遵守的一系列法律義務。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的一項基本要求是保證產品在銷往市場前先進行安全評估。並且無論是否做了安全評估,若產品被發現時不安全的,須採取“糾正措施”,例如從市場撤回或召回。為此,歐盟委員會設置了一個覆蓋全歐洲並且公開的“快速警報系統”(RAPEX),該系統公佈了所有具有嚴重隱患並須撤回的(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撤回)的不安全產品。

在英國,《通用產品安全指令》通過實施條例——2005年《通用產品安全條例》——而產生法律效力。

因此,如同產品責任法律,歐盟的產品安全規則也已納入並成為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法律。這一點不會因英國脫歐而有所改變。事實上,這些法律將持續有效,除非被廢除或撤銷。因此現在問題變成:該法依舊會與歐盟保持一致嗎?還是會有所分歧?

分歧?

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可能很難看出英國為什麼可能會想採取與歐盟不同的策略,並採用比歐盟更為嚴格或寬鬆的產品安全體制。但是我們可以想像的是,英國有可能不再希望或被允許參與歐盟建設的RAPEX系統,並且/或者可能對什麼是安全或不安全的產品予以不同的解釋。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就產品撤回或召回的相關信息將有不一致情況。此外,在歐盟境內撤回的某項產品可能不需在英國撤回,或反之亦然,這將增加經營者的不確定性。當然,在向美國和歐盟或瑞士和歐盟同步銷售產品時,這種情況就已經存在了。

此外,已經有一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於消費品安全和的法規提案,其將廢除《通用產品安全指令》。該提議是“產品安全和市場監督一攬子立法”的一部分,旨在提高消費品安全並加強市場監管。當其作為法規正式生效時,將會直接適用於歐洲經濟區(“EEA”)[9]的各成員國,而無需國家實施立法。

如果英國屆時已經退出歐盟(且未加入歐洲經濟區),則其將立刻與這項重要的發展顯得不合拍。

我們將在後續評論中觀察其他可能較為困難的方面。

預測

“預測是件很難的事情,尤其是預測未來”,一位已故美國名人尤吉·貝拉曾經這樣說道。雖然當他說這句話時其腦海中並沒英國脫歐這一概念,但是他這句經常被引用的格言也當然適用。

但是,如上所述,我們現在似乎能夠稍微自信地預言出英國脫歐的時間。

梅首相近期就脫歐機制給出了一些有限的指導。她表示,雖然使歐共體法律在英國具普遍適用性的1972年英國《歐洲歐共體法案》將被廢除,所有現有歐盟法律都將通過被稱為《廢除條例草案》的條例轉變成國內立法。據報導,梅首相稱其欲通過這一公告給企業帶來一些穩定感。報導還稱,她並不認為未來英國勞動法的修改與歐盟勞動法相比會削弱勞工權利。 [10]

諸如《產品責任指令》和《通用產品安全指令》在內的歐盟指令已經是英國國內立法的一部分。如上所述,歐盟法律將會通過《廢除條例草案》在脫歐的第一天納入英國的國內法。

首日之後

顯然,經營者需要預知脫歐第一天之後會發生的事項,但是這是更加困難的地方。雖然英國政府已經就英國勞動法可能的未來給出一些預示,但是在產品領域還未有這樣的指引。

製造商、進口商和經銷商將會發現其要遵守兩套法規嗎——一套英國法規和其餘27個歐盟成員國的法規?

許多評論家目前似乎都同意這一觀點:為了最大化繼續進入單一市場的可能,後脫歐時代的英國法規(不只在產品領域)將不得不與其在歐盟時形成的法規保持一致。此外,英國本土的製造商和生產商如果希望在英國脫歐後向歐盟境內銷售產品,其將需要遵守歐盟法規。如果英國的法規與歐盟法規有分歧,那麼向歐盟境內銷售的這一任務可能會有點令人怯步了。話雖如此,同時在歐盟和非歐盟的歐洲區域開展業務已經涉及了這方面的困難。考慮到英國的經濟規模和重要性,這些困難或許會有程度上的不同。

分歧是否會出現,或者不管分歧是否已發生其實際影響又如何,就現在來說尚且為時過早。

在法律不確定的這一階段,眾達全球產品律師正在更進並預測發展變化,以幫助我們的製造業客戶和聯絡人正確對付在在英國和歐盟其餘國家開展業務時不斷變化的障礙。我們的倫敦辦公室和布魯塞爾辦公室正在協調進行這一工作,旨在幫助我們客戶所遭受的業務破壞達到最小程度,並持續為促進客戶業務發展和成功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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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Financial Times, 01 October 2016.《經濟時報》,2016年10月1日。
[2] Financial Times, 29 September 2016. 《經濟時報》,2016年9月29日。
[3] Financial Times, 08/09 October 2016. 《經濟時報》,2016年10月8/9日。
[4] Financial Times, 15/16 October 2016. 《經濟時報》,2016年10月15/16日。
[5] Financial Times, 15/16 October 2016. 《經濟時報》,2016年10月15/16日。
[6] Sunday Telegraph, 23 October 2016.《週日電訊》,2016年10月23日。
[7] Financial Times, 07 September 2016. 《經濟時報》,2016年9月7日。
[8] SI 1803.
[9]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 consists of the 28 Member States of the European Union together with Iceland, Norway and Liechtenstein.歐洲經濟區由歐盟28個成員國和冰島、挪威以及列支敦斯登組成。
[10] Financial Times, 03 October 2016. 《經濟時報》,201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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