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规定的强制申报义务将于2023年10月正式生效
《外国补贴条例》(“FSR”)要求获得非欧盟(“EU”)成员国政府补贴的企业在参与大额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投标时须进行事先申报。
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已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了FSR,该条例已于2023年1月12日生效,而其所规定的强制申报要求将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生效。虽然针对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投标的事先申报要求将于今年10月才开始实施,但FSR授权欧委会可以从2023年7月12日起启动调查。
正如我们在2022年7月评论中所详述的,FSR针对获得外国补贴的企业参与的大额并购交易和公共采购程序(采购价值至少2.5亿欧元)引入强制申报机制。与欧盟反垄断审查一样,FSR禁止各方在获得欧委会批准之前完成交割(或参与投标)。FSR还赋予欧委会启动调查和施加救济措施的新权力。欧委会预计将增聘约150名工作人员负责FSR的实施,这表明欧委会将会严格执行FSR。
根据FSR的规定,欧委会有权阻止涉及扭曲竞争的外国补贴的并购交易或公共采购投标。所谓扭曲竞争,即该等补贴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地位,并且可以对欧盟内部市场的竞争造成负面影响。欧委会将进行权衡测试,评估该等外国补贴所带来的积极和负面影响。如果负面影响超过了积极影响,欧委会有权采取救济措施或接受企业提出的纠正扭曲效果的承诺。
在2026年1月之前,欧委会须发布相应指南,以明确扭曲效果的判定标准、如何适用权衡测试、如何使用其调查权要求企业对未达申报标准的交易和投标进行申报,以及如何评估公共采购中的扭曲效果。欧委会可能于2024年发布关于FSR适用范围的初步指南。
企业约有五个月的时间为欧委会的潜在调查做好准备,并在申报义务正式开始前,有近八个月的时间做好准备。自此,负有申报义务的企业将须从其全球组织架构内收集关于政府补贴(FSR对补贴的定义很宽泛)的全面历史数据,以确定其申报和披露义务。对于部分大额并购交易而言,FSR将成为又一项监管障碍。并购各方在评估交易风险时需要将FSR纳入评估范围,并考虑FSR申报是否会影响其交易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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