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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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各地突击执法检查呈上升态势:企业如何因应临门执法者

概述

动态:在经历新冠疫情期间的暂时中断后,亚太地区的执法机构现已全面恢复突击检查活动。

背景:尽管妨碍执法机关调查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甚至监禁,但受到突击检查的个人和公司仍然拥有免遭过度调查的权利。

展望:执法机构越来越倾向于频繁使用突击检查,显示出他们采取激进调查策略的趋势,这一趋势在未来几年将持续下去。在当前高风险的监管环境下,公司必须保持警惕,确保其用于缓解监管风险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针对突击检查的内部规程)是健全可靠且与时俱进的。

暗流涌动:亚太地区的突击检查数量激增

亚太地区(以及全球范围内)的执法机构正越来越多地采取突击检查手段,这表明各国反垄断、反贿赂、网络安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执法机构不期而至进行突击现场调查的风险激增,凸显了确保公司当地办公室和员工做好准备应对此类事件的重要性。此类突击检查活动往往涉及现场搜查、文件检查和查封、员工质询等,且几乎总会对业务经营造成严重干扰,并令受影响人员深陷焦虑。因此,对于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是使相关员工提前做好应对潜在政府突击检查的准备,并准备好在突击检查过程中和检查后采取应对措施,从而恰当地保护公司利益。

下文列举了亚太地区多个司法辖区近期开展的突击检查活动:

  • 2024年1月,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HKCC”)对若干家殡仪服务公司及一家行业协会的多处办公室展开搜查。
  • 2023年间,中国反垄断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连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19起行政处罚案件,并在其中的16起案件(或其中84%的案件)中开展了现场调查,这一比例与2022年相比上升了67%。
  • 2023年11月,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对本地建筑服务行业内某些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
  • 2023年6月,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对该市最大的鱼类市场之一展开第三轮检查。在一项代号“白鲸”的持续性调查中,该机构对香港仔鱼批发市场进行了搜查。
  • 2022年11月,印度竞争委员会(“CCI”)突击检查多家小型钢铁公司的办公室,据称这些公司涉嫌对建筑用钢铁产品进行价格串谋。2023年2月,CCI又对钢铁生产商开展另外一轮突击检查,该轮检查同样与涉嫌价格串谋有关。
  • 近期,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与东京地方检察厅特别搜查部在一项针对涉嫌操纵2021年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相关活动投标的行为所展开的调查过程中,分别对大型广告公司电通集团(Dentsu Inc.)和活动策划举办公司Cerespo Co., Ltd.展开突击检查。此外,JFTC还调查了多家电力供应商(三次)和多家医药经销商。

知己知彼:了解执法机构开展突击检查的权责与限制

不同执法机关的调查权力各不相同。例如,新加坡的反垄断机关可以自行开展突击检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和新西兰商业委员会则须事先取得当地法院的搜查令;而香港竞争委员会在开展调查时则需要警方协助。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在进行刑事突击检查之前必须取得搜查令,但其在开展行政调查时则无需搜查令和警方协助。此外,在许多司法辖区中,对于特别严重或关注度极高的案件,会有包括警察部门在内的多个政府机关相互配合、协同办案。

另一方面,亚太地区执法机关的调查权力也并非不受节制。作为政府调查目标的公司和个人可以设法寻求保护,以确保执法人员不会越权行事,或超出搜查令的范围开展搜查。此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多个司法辖区都要求执法人员不得查看、审阅或查封受特权保护的材料。在日本,针对可能的反垄断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时,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曾采取相应程序,以保护某些律师与客户之间的相关保密通信。

尽管面临突击检查的公司和个人可以享有某些保护措施,但是,如果在突击检查中未能履行法定义务,不仅会因妨碍司法而被处以罚款和监禁,还会导致针对实质性涉案违法行为的处罚加重。例如,在中国2020年的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案中,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妨碍总局调查行动的两家公司和14名员工处以总额253万元(约36万美元)的罚款。被指控在该案共谋中起主要作用的公司还被处以2.53亿元(3,600万美元)的罚款,其中包括没收非法所得1.09亿元和罚款1.44亿元。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采用年收入10%的顶格处罚比例。2022年,中国《反垄断法》做出修订,进一步加大了针对妨碍调查行为的处罚力度。

有备无患:如何妥善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应对,对冲调查风险

在当今的执法环境下,公司需要尽最大可能地降低突击检查的风险和潜在影响。除建立稳健的合规计划之外,任何可能面临现场调查的公司都应随时准备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击检查,甚至还要准备好应对突击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具体情况。公司应让可能会在现场与执法机关进行接触的公司人员(例如接待人员、办公室经理、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和有可能参与评估突击检查事后应对措施的人员参与准备工作。对此,相关公司可以采取如下关键举措:

  • 制定并演练一套全面的突击检查应对政策,并确保相关员工均已就其应在突击检查过程中采取的行动接受相关培训;
  • 组建专门的应急响应团队,团队通常由来自公司法律部门、高管团队、公司交流(公共关系和投资者关系)团队以及信息技术部门的成员组成;
  • 确保相关员工知晓其应当在突击检查过程中妥当配合执法机关的工作,同时也要了解当调查机关越权行事时公司及其员工的相关权利,并且随时做好主张此类权利的准备;(与政府执法人员之间的实质性沟通应尽可能地由公司的外部律师进行——如果联系不上外部律师则由公司内部法务人员负责。)
  • 事后及时获取与突击检查有关的一切信息(例如参与检查的机构、接受访谈的人员及其告知调查机关的内容、被查封的材料、调查机关做出的声明和提出的问题等);
  • 制定内部及外部沟通策略,以及与相关执法机关进行进一步接洽的策略,同时就自身的合规义务(例如报告义务和文件保存要求等)寻求外部律师的建议。

三项要点

  1. 由于亚太地区的主管机关在未来几年内很可能还会继续采取突击检查,相关公司应让员工准备好如何应对不期而至的现场调查。
  2. 突击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带来沉重代价。未接受妥善培训的员工在面临充满压力的突发调查时,可能会故意或无意地拒绝给予适当配合,进而可能会给公司招致罚款,甚至导致个人监禁的后果。
  3. 尽管公司必须配合接受经妥善批准并已予实施的突击检查,但同时也须对执法人员的过度调查行为保持警惕。任何可能面临现场调查的公司应在突击检查到来之前即做好准备,并应确保拥有健全的突击检查事后程序规范,从而可以有效应对已实施的突击检查以及被调查事项可能暗含的法律、财务及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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